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4-19

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510日。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https://gsao.fudan.edu.cn/2e/5d/c15015a667229/page.htm)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可视为放弃报考。

二、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供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复试、录取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取得的各项成绩无效。

新生入学后,我院对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参加教育部统一命制科目的全国统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按照“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选拔,不参加全国统考。

四、申请材料审核

我院组织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审核考生提交的成绩单、毕业论文、学术成果、各类证书及专家推荐信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做出评估。每名专家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本环节工作拟于520日前完成。

五、复试

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ao.fudan.edu.cn/)查看初试成绩和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具体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我院将根据考生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初试成绩应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合格线,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应不低于60分。

我院根据不同学科成立相应的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复试专家小组由满足学校要求、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复试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形式进行。复试环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招生院系工作人员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个人承诺》,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开始时,考生应按要求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发展潜力等,英语听说能力也将在复试中考查。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英语口语20分。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现场独立给考生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指未达到满分的60%)不予录取。

复试在6月上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如有需要,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六、考生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硕士: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25%+材料审核成绩×25%+复试成绩×50%

博士: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0%+复试成绩×60%

七、录取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养条件、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

复试环节各科目中有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咨询联系方式

       考生咨询方式:蔡老师,联系电话:021-54237284,邮箱:jcyjs@fudan.edu.cn

监督申诉渠道:史老师,联系电话:021-54237792,邮箱:syyjs@fudan.edu.cn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列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基础医学院负责解释。

 

 

                                     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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