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1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结合基础医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月20日,未按时或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将视为放弃报考。

1.考生应按以下条目所列内容准备申请材料,将每份材料分别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并按顺序命名,2月20日前发送至gsao_gatzs@fudan.edu.cn,抄送syyjs@fudan.edu.cn 邮件标题为:XXX报考XX院系XX专业硕士生。

(1)2021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的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

(3)本简章报考条件规定的身份证件;

(4)前一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7)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成果(如学术论文、专利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2.考生应同时提供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分别撰写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在推荐信上注明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信息并亲笔签名,2月20日前将扫描电子版发送至gsao_gatzs@fudan.edu.cn, 抄送 syyjs@fudan.edu.cn邮件标题为:XXX报考XX院系XX专业硕士生推荐信。推荐信纸质版原件由专家密封后交考生保存。

3.考生应及时、准确提交上述材料,并保存好原件,在参加复试或入学报到时交我院查验。

二、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组织专人,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准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

在复试、录取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取得的各项成绩无效。

新生入学后,我院对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初试

所有硕士生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考试时间暂定3月20日下午,具体安排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

四、申请材料审核

我院组织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审核考生提交的成绩单、毕业论文、学术成果、各类证书及专家推荐信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做出评估。每名专家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本环节工作拟于3月25日前完成。

五、复试

我单位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将考生的初试成绩(如有)和申请材料审核成绩通知到考生本人,并根据考生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原则上依托本校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以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环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我院招生工作人员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个人承诺》,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开始时,考生应按要求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我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复试科目为专业能力综合,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英语口语20分。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综合素质等,英语听说能力也将在复试中考查。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现场独立给考生打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如有需要,经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复试在4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六、考生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硕士生考生总成绩=英语笔试成绩×25%+材料审核成绩×25%+复试成绩×50%。

七、录取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培养条件、考生总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4237284, 54237792

电子邮箱:syyjs@fudan.edu.cn

 

本实施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要求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