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2011-201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定 实施细则
一、奖学金评定参照标准: 《复旦大学2011-2012学年本(专)奖学金评定实施意见》及《复旦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二、评定对象与条件 1、评定对象 2011-2012学年在校学习的中国籍本科生;凡符合复旦大学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均可参加本次奖学金评定。 2、参评条件 (1)本学年中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 (2)本学年品德评定等级在良以上; (3)本学年各项成绩无补考记录,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及体育成绩; (4)本学年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一个学期,不含一个学期。 三、评定原则 (1)奖学金评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奖学金评定应自下而下,由学生自行申请; (3)奖学金评定实行公示制度。学生对评定过程和结果有知情权。德育分评定等级和奖学金评定结果应张榜公布; (4)各班级、年级可以依据自身特点,根据本评定原则,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在评奖单位张榜公布。 四、评定标准与计分 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的原则,以德育分和智育分两项进行综合评分,择优进行奖学金评定。 1、智育分占综合评分的80%,包括必修课程成绩、选修课程成绩、体育成绩,以校教务处提供的2011-2012学年平均绩点为基准。 2、德育分占综合评分的20%,以不同专业与年级为评分单位,按规定比例、以百分制测评计分,再换算成德育绩点,并将德育绩点评出三个等级。评分参考标准和评分比例及绩点换算如下: 德育分评定参考标准 (1)对党的基本路线的认识; (2)参加政治理论和形势任务课学习的情况; (3)学习态度和学风情况; (4)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关心集体、参加集体活动的情况; (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的情况; (6)个人基本道德修养的情况,劳动态度,卫生习惯; (7)参加社会工作,校园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 德育分测评计分及换算办法
(1)德育分由参评学生的第二课堂各项活动组织或参与情况、同学互评分综合产生,各班自行制定评分原则,并于奖学金评审工作开始前完成; (2)德育分测评完成后,各班需将德育等级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3)大二学生德育分由复旦学院提供; (4)德育分换算成德育绩点时,应按参评人数平均评定德育绩点; (5)本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的班级,如“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班团文化展评”等荣誉称号的班级,德育优秀比例略微上浮,详见上表。 五、奖学金评定等级与比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奖学金评定,综合德育和智育的成绩择优获得; 2、综合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学年所修的学分高低评定; 3、同一等级不同奖项名称或金额的奖学金,综合考虑参评学生的德育分和智育分以及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 4、奖学金名额由学工部下发,各评审单位的奖学金名额应符合或超过该比例
2011-2012学年奖学金评定等级、比例、标准及金额
六、其它奖学金申报条件及步骤 其它奖学金申报条件 1、单项奖学金:设学术科技创新奖、艺术单项奖、体育单项奖、社会实践单项奖、自立自强逆境成才单项奖、志愿者单项奖、公民道德素养单项奖,每类设5名,奖金额为2000元,可与其它奖学金兼得。 2、专业奖学金:根据《复旦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大二及以上基础医学专业可申报专业奖学金,成绩在前60%的学生可获得该奖学金,金额为1200元,已确定本校本专业直研学生金额为2400元,可与其它奖学金兼得。 3、民族奖学金:凡从内地班、预科班考入我校的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少数民族本科学生,学年绩点达到2.0以上、并无不及格课程者可申报该奖项,奖学金为每人1000元,与其它奖学金不兼得。 七、补充说明: 本细则由基础医学院学工组制定,解释权归复旦大学基础医学院学工组。
上海医学院学工组 2012年9月 |